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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請注意!上方物件照片如有街景,為物件環境介紹,非物件本身
溫馨提醒: 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物件特色
位於乙種工業區,面積方正好利用規劃
位於163縣道旁,近82東西向快速道路
近湖子內重劃區-湖美商展夜市,生活機能佳
可承租一半坪數,月租2萬;深32&39米
以上資料如有誤,依謄本及賣方最終資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