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2.0三讀通過!5大修法重點一次看清楚!
眾所期盼的實價登錄2.0終在去年底(2020/12/30)於立法院三讀通過「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等三法修正草案,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法除了將門牌、地號完整揭露、預售屋全面納管且即時申報、增訂主管機關查核權及加重罰責外,也納入預售屋紅單交易管理及定型化契約備查規定。施行後將可促進不動產交易資訊更透明、即時、正確,並喝止預售屋交易炒作,健全市場發展。
內政部進一步說明,本次三讀通過法案修正重點包括:
一、 成交資訊門牌、地號完整揭露
刪除現行成交資訊以區段化、去識別化方式揭露的規定,使門牌、地號資訊完整揭露,並溯及已揭露案件,讓交易資訊更為透明。
二、 預售屋全面納管且即時申報
增訂銷售預售屋者應在銷售前以書面將建案資訊報請地方政府備查,並將自行銷售者納入實價登錄制度範圍,另申報時間提前至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後30日內申報,讓預售屋交易資訊更為即時。
三、 增訂主管機關查核權及加重屢不改正罰則
增訂地方主管機關得向交易當事人等查閱相關文件,並明定對於疑有不實申報登錄價格者,得由中央主管機關向相關機關或金融機構查閱價格資訊有關文件。另就未依限申報、申報價格或交易面積不實情形,經按戶(棟)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2次仍未改正者,將加重按次處30萬元至100萬元罰鍰,以確保交易資訊正確。
四、 紅單交易納管
明定預售屋銷售者收受定金時,應以書面契據確立標的物及價金等事項,並不得約定銷售者保留出售、保留簽約的權利或其他不利於買方事項,且買受人不得將預售屋紅單轉售予第三人;違法者將按戶(棟)處15萬元至100萬元罰鍰,以防杜投機炒作。
五、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備查
明定銷售預售屋者於銷售前,應一併將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報請地方政府備查。經備查後如使用的契約不符合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按戶(棟)直接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內政部:為房市更健全發展將儘速完成配套作業
內政部強調,本次法案通過後,須配合修正相關子法、申報書表及作業系統,並辦理宣導作業,故施行日期將由行政院另行公告。而社會各界對於這次實價登錄修法有很深切的期待,內政部除了感謝立法院朝野黨團及委員支持推動外,也將儘速完成相關配套作業,以提供更透明、即時、正確的不動產交易資訊,減少價格哄抬及消費糾紛,讓不動產市場發展更為健全。
住商不動產徐佳馨指出,實價登錄2.0兩大問題一次解決!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徐佳馨指出,實價2.0將過去被詬病的成屋去識別化與預售屋價格不透明兩大問題一次解決,有助於資訊透明與房市健全,但初期可能有不肖業者作價等歪風,主管機關得思考在規定之外如何落實政策與民眾期待,會是之後的考驗。
如何評估房價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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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價登錄法案三讀通過修正重點
修正重點 | 修正內容 | 現行規定 | |
1. 成交資訊門牌、地號完整揭露 | 地號、門牌等成交資訊完整揭露,並溯及修法前已申報登錄之成交資訊。 | 以區段化、去識別化方式揭露。 | |
2. 預售屋全面納管 | 銷售前備查 | 1. 銷售預售屋者應於銷售前,將預售屋建案名稱等資訊報請備查;代銷業應於委託代銷契約簽訂、變更或終止後 30 日內報請備查。 | 無 |
交易後申報 | 1. 銷售預售屋或代銷業者,應於簽訂買賣契約書日起 30 日內申報。 | 1.代銷業於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 30日內申報。 | |
3. 增訂主管機關查核權及加重屢不改正罰責 | 1. 縣(市)主管機關得向交易當事人、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查閱有關文件。 | 僅於辦法規定縣市主管機關得要求查詢或陳述意見。 | |
4. 紅單交易納管 | 1. 銷售預售屋者收受定金時,應訂定書面契據,確立買賣標的物及價金等事項,且不得約定保留出售、保留簽約權利或不利於買受人事項,違者按戶(棟)處罰 15 萬-100 萬元。 | 無 | |
5.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備查 | 1. 銷售預售屋者應於銷售前,將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報請備查。 | 依消保法規定預售屋買賣契約不符規定,經限期改正未改正,處罰 3萬-30 萬元,再未改正加重處罰。 |
※資料來源:內政部地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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