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過戶卻拿不到錢?你不知道的「買押連件」!
撰文:【住商美好家園雙月刊】2025/05 住商不動產簽約中心 郎美囡

最近一則新聞在網路上引發熱議:台中一位屋主賣房時,買方成功申請房貸並進行到與銀行的對保階段,眼看交易就要完成,沒想到買方竟然是詐欺犯,跟銀行對保後遭到收押,銀行拒絕撥款,但屋子卻已經依法過戶到買方名下。這名屋主不僅一毛錢也沒拿到,名下原本房子的貸款還得繼續繳,真是屋去錢空。
網友們最關心的問題是:賣方都還沒拿到價款,怎麼就能將房子過戶給買方了呢?難道這個案件中協助交易的代書(地政士),也是詐欺犯的幫兇?
買押連件,買方貸款買房必備程序
現在大多數購屋人都會申請房貸,需要跟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申請購屋貸款,所以房屋必須抵押設定給銀行,銀行才會願意貸款給買方,把款項撥付到指定的帳戶中,由於這是買方跟銀行間的借貸關係,因此房屋所有權必須先移轉給買方,才能在這棟房屋上設定抵押權給買方貸款的銀行。
為了避免房屋過戶給買方,但買方卻貸不到款,無法給付價金給賣方,在實務操作上,會先確定買方有申請到銀行貸款,代書(地政士)在進行產權移轉時,同時辦理買方購屋貸款的抵押權設定,這就是所謂的「買押連件」或稱「連件辦理」。
合格地政士,保障交易安全
所以買方若需要購屋貸款,整個交易流程在簽約後,會由代書(地政士)協助或買方自己找貸款銀行,代書同時辦理報稅、完稅,在過戶前,為了保障賣方權益,通常會請買方簽一張與尾款金額相同的本票,代書在完稅後將房屋過戶給買方,同時辦理買方房貸的抵押設定。
然而這棟房子可能還有賣方的購屋貸款抵押設定,因此買方銀行撥款的款項先代償賣方的貸款,取得賣方的清償證明,塗銷賣方原本的房屋貸款,如此房屋所有權已歸買方,房屋上的抵押設定也是買方的購屋貸款。
雖然房屋已經過戶給買方,但在交易還沒有完成前,由代書保管新的房屋及土地所有權狀,待結清所有款項、完成交易,代書再將所有權狀交付買方。
從交易的過程中可發現,代書在保障買賣雙方產權方面扮演關鍵角色,因此,選擇合格且可信賴的代書,對於確保交易安全與合法性至關重要。
價金履約保證,權益如何維護
話題回歸到這位倒楣的賣方,為了買方的貸款,房屋過戶了,沒想到銀行踩剎車不撥款,賣方可以怎麼做?
這個案件有使用價金履約保證,各家建經公司的履保合約,通常有條文規範履保的保證範圍及履行方式,當賣方的房屋所有權已經依交易流程移轉給買方,但買方沒有將款項匯入專戶,賣方可對買方提起訴訟,就要求買方給付尾款的勝訴判決,請求建經公司依據判決給付賣方尾款。
履保並非無用武之地,選擇可信任的履約保證及地政士,可確保交易金額的順利履行,降低交易糾紛風險,保障您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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