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台灣買房指南:非本國人置產條件、限制與土地法17條三大地雷解析
撰文:【住商美好家園雙月刊】2026/02 住商機構簽約中心 郎美囡
- ●核心趨勢:隨科技業擴張,新住民與外籍專業人才帶動外國人在台灣買房的新興需求。
- ●法律地雷:持有居留證不等於擁有購屋權,外籍人士在台置產需符合「平等互惠原則」並避開林地、水源地等七類禁區。
- ●繼承規範:外國繼承人若取得法定禁止土地,須於「登記後3年內」出售給中華民國國民,以免面臨強制標售。
- ●專家建議:進行台灣不動產交易前,務必先驗證國籍互惠資格並查詢環境敏感地區,確保資產配置安全。
隨著台灣半導體與高科技產業鏈的全球擴張,台灣不僅是「矽島」,挾帶醫療發達及治安佳的優勢,成為國際專業人才與跨國聯姻的熱土。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在台新住民人口已突破60萬大關,其中外籍配偶(非陸港澳籍)比例逐年攀升,已超過22萬人,這群「新台灣人」與其家庭,正成為台灣房地產市場一股不可忽視的新興購買力。
然而,在充滿成家憧憬的背後,許多外籍人士及其台灣配偶直到付了訂金、準備簽約、申請房貸等手續時才驚覺,在台灣並非「有錢、有居留證」就能買房。這一份「國籍與土地」的法律考卷,稍有不慎就會讓的購屋夢碎。以下,我們將剖析外國買家最常踩到的三大致命地雷。
地雷一:身分的幻覺——「居留證」不等於「國民身份證」
這是許多跨國家庭最常遇到的第一個痛點。許多外籍配偶在台灣生活多年,拿著外僑居留證(ARC)或甚至「永久居留證」(APRC),依法納稅、繳保費,心裡早已認定自己是台灣的一份子。但購屋進行到過戶階段,地政事務所卻會告訴你「外國人不能是登記名義人」。
根據中華民國國籍法第2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的定義極為明確,必須是「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人」。即便持有永久居留證,在尚未完成法律上的「歸化」程序、正式領取中華民國身分證之前,你在不動產交易中的身分依然被界定為「外國人」。
這意味著你買房的權利,並非來自於你對台灣的貢獻或居留的時間,而是取決於你護照上的那個國家。這就是土地法第18條規定的「平等互惠原則」,只有當你的母國也允許台灣人在該國購買不動產時,你才能在台灣置產。目前日、英、韓、美等國屬於完全互惠,但若你來自部分東南亞國家或美國特定州別,即便配偶是台灣人,你的名字依然無法單獨出現在權狀上。(註1:參見 內政部地政司「外國人在我國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互惠國家一覽表」)
地雷二:土地的絕對禁區——土地法第17條
即便你的國籍符合互惠原則,也不代表全台灣的土地都對你敞開大門,根據土地法第17條,林地、漁地(含養殖用地)、狩獵地、鹽地、礦地、水源地、要塞軍備區域及領域邊境之土地,這七類土地絕對禁止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給外國人。(註2:參見 全國法規資料庫-土地法第17條)
這條法律是為了保障國家資源與國土安全。許多買家在購買景觀別墅時,若未查核地目(如屬於林地或水源特定區),等到送地政事務所審核時才被退件,損失的往往不只是時間,還有已支付的成本與規費。
而究竟要買的不動產是否屬於土地法第17條的禁止範圍,有如隱形紅線,為了解決這個痛點,可至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環境敏感地區單一窗口查詢平台」網站查詢,如發現不動產位在「要塞堡壘地帶範圍」及「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之禁建、限建地區」等範圍,基本上就不是外國人能入手的區域。
註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環境敏感地區單一窗口查詢平台」查詢土地類別,以「應免查範圍查詢」功能則可免費查詢。若需要正式官方文件會有費用,費用依查詢項目多寡不同。
地雷三:繼承留不住的遺產
如果外國人成為繼承人,但遺產是上述「禁止取得」的土地,該怎麼辦?
為了保障遺產繼承權,根據土地法第17條第2項,外國人因繼承而取得上述七類土地禁止移轉給外國人的土地,法律允許辦理繼承登記,但外國人不可以永久持有,外國繼承人必須在「辦畢繼承登記之日起3年內」,將該土地出售給中華民國國民。
倘若3年內沒賣掉,地政機關會將案件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理公開標售,拍賣價格可能低於市場行情,所得價款扣除行政費用及相關稅費後,剩餘價款會發還給外籍繼承人。
這種情況也適用於「非平等互惠國家」的外籍繼承人。若你是來自與台灣不具備互惠關係的國家,即便你繼承的是一般住宅用地,同樣必須在繼承登記後3年內出售,否則同樣面臨政府強制標售的命運。
如此一來,若後代國籍不同,在資產傳承的配置上,不得不先做出充分的考量。
在福爾摩沙落腳的戰略智慧
外籍人士在台灣,買房不只是location的選擇,更是一場法律身分的確認過程。對於跨國家庭與外籍投資者而言,成家的第一步不是看室內採光,而是先驗證國籍是否符合互惠原則,且是否已完成歸化;第二步,注意避開土地法第17條規定的七類特殊地目;第三步,利用國土署查詢平台,確認有無隱形的「軍備紅區」;最後提前進行遺產規劃,避免後代因國籍問題導致資產被強制標售。
台灣的不動產市場具備極佳的保值性,但法律的邊界極為明確。避開這些「痛點」,您的居住夢想才不會變成一場漫長的訴訟與遺產惡夢。
外國人取得台灣不動產注意事項
外國人在台灣購置不動產,除了考量自身資金外,身分認定與法規限制更是關鍵,以下整理相關規範重點供參考。
外國人取得台灣不動產規定要點表
| 項目 | 規定要點 | 備註 |
|---|---|---|
| 身分認定 | 需具中華民國國籍。 | 居留證不具購屋權,未歸化前視同外國人 |
| 平等互惠原則 | 母國需允許台灣人購置不動產。 | 參見內政部互惠國家一覽表 |
| 購地限制 | 土地法第17條:林地、漁地等七類土地禁止取得。 | 可透過內政部「環境敏感地區」網站查詢 |
| 繼承規定 | 繼承禁止地目者,須於3年內出售給中華民國國民。 | 逾期由國產署標售 |
資料來源:住商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