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符合台北、桃園、台中社會住宅申請資格?這5大申請條件一定要知道!

目錄
什麼是「社會住宅」?
社會住宅是指政府直接或補助興建、或民間擁有合於居住標準的房屋,採「只租不賣」方式,以低於市場租金出租給符合資格的對象。

萬華青年公共住宅,位於台北市萬華區青年路與水源路交叉口
社會住宅、國民住宅、合宜住宅有什麼不同?
● 國民住宅:是過去政府為因應整體房價上漲所興建低於市場行情的「出售式住宅」
● 合宜住宅:則是為改善國宅建築品質不佳等問題所興建同為「出售式住宅」。
● 社會住宅:則是強調「只租不售」以永續循環性的住宅型式提供有需求的民眾其短期或階段性的租屋需求,臺北市的社會住宅為例,青年及一般家戶最長6年,但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得延長為12年。
社會住宅要如何申請?申請的程序為何?
1. 在各縣市政府網站下載申請書或至縣市政府索取
2. 填妥申請書寄送或親送至縣市政府
3. 資格審查+公開抽籤
4. 選屋+簽約
社會住宅申請資格為何?有什麼條件?
社會住宅主要分為「優先戶 」及「一般戶 」,「優先戶」主要以特殊境遇家庭、身心障礙者、中低收入戶、65歲以上之老人、原住民..等。而「一般戶」於各縣市的社會住宅申請資格則略有不同,以下彙整六都申請基本條件,詳細可參閱各縣市政府相關網站為準。
| 縣市 | 年齡 | 相關條件 |
| 台北市 | 年滿18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 ◾ 戶籍、就學、就業限制:須在本市設有戶籍或未在本市設籍但在本市就學、就業。 ◾ 家庭年所得限制:家庭年所得低於公告受理申請 (民間租金補貼)當年度本市40%分位點家庭之平均所得 (114年度156萬),家庭年所得低於公告受理申請 (社會住宅承租)當年度本市50%分位點家庭之平均所得 (114年度為180萬),所得總額平均分配全家人口, (包租代管及社會住宅承租)平均每人每月不超過本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之3.5倍者 (71,327元)。 ◾ 家庭成員持有不動產限制: (1)家庭成員均無位於本市、新北市、基隆市或桃園市之自有住宅。 (2)家庭成員持有不動產現值總額應低於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本市中低收入戶家庭財產之不動產限額(即943萬元以下);但原住民保留地及道路用地之土地價值,不予採計。 ◾ 住宅資源不重複受領限制: (1) 家庭成員目前均無承租本市國宅、社會住宅或借住平價住宅;承租入住時,除依社宅招租公告規定可享有分級租金補貼外,不得再領有本局其他之住宅租金補貼。 (2) 社宅簽約前,已申請等候承租本市國宅、平價住宅或社會住宅者,須放棄候租(補)資格。 (3) 社宅簽約前,已透過本府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租賃房屋,需出具該計畫房屋之退租證明文件。 >>線上申請:臺北市政府 安心樂租網 |
| 新北市 | 年滿18歲(含)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 | ◾ 申請人須設籍、就學或就業於新北市政府。 ◾ 申請人及其配偶(含分戶)、申請人戶籍內直系親屬(以下簡稱家庭成員),於新北市政府、臺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均無自有住宅,惟申請人或其家庭成員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者,其相對人之自有住宅不列入自有住宅之認定範圍,或家庭成員個別持有面積未滿40平方公尺之非同一共有住宅(公同共有住宅應按潛在應有部份計算個別持有之共有住宅面積,下同)且戶籍未設於該處者,視為無自有住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有自有住宅。 ◾ 非屬前述無自有住宅情形者。 ◾ 家庭成員個別持有之共有住宅為同一住宅,其應有部分(持分)合計為全部或換算面積合計達40平方公尺以上者。 ◾ 家庭成員依財政部國稅局已有之最近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申請日期應為本案公告日(含)後),低於本市百分之五十分位點家庭之平均所得,且平均每人每月所得未超過本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之三點五倍者。惟申請人或其家庭成員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者,其相對人之所得不計入本款所得之計算。 ◾ 人口數限制:2房型及3房型申請人之家庭人口數應至少2人以上。 ◾ 住宅資源不得重複享有之限制: ◾ 家庭成員有申請等候承租國民住宅情事,於簽訂中和館租賃契約前,應事先完成放棄國民住宅等候。 ◾ 家庭成員現已承租國民住宅、公共(營)住宅或社會住宅者,於簽訂中和館租賃契約前,應事先完成退租國民住宅、公共(營)住宅或社會住宅。 >>線上申請:NTHURC∣新北住都中心 |
| 桃園市 | 年滿十八歲之國民。(未滿18歲者應附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書) | ◾ 在桃園市設有戶籍滿一年,或在桃園市就學、就業者,且家庭成員於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及新竹縣內均無自有住宅。 ◾ 家庭所得總額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不超過本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之三點五倍。(109年度為新臺幣53,484元整) ◾ 家庭成員所有之不動產價值應低於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當年度未公告則以前年度)本市中低收入戶家庭財產之財產限額(109年度為新臺幣540萬元整)。但原住民保留地及道路用地之土地價值,不予採計。 ◾ 家庭成員未承租本市社會住宅、享有中央政府或本府相關住宅補助(含包租代管、住宅補貼等)其他特殊情形,經本府公告者。 >>線上申請:桃園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
| 台中市 | 1. 18歲以上國民 2. 未滿18歲已結婚國民 3. 未滿18歲於安置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國民 (符合其中一項) | ◾ 本市市民/於本市就業者/於本市就學者(符合其中一項) ◾ 財物標準(低於受理申請當年度住宅處公告) ◾ 未領中央補貼或承租政府住宅 ◾ 無自有住宅(全台皆無) ◾ 審查合格納入抽籤系統 >>線上申請:臺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 |
| 台南市 | 年滿18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 ◾ 在本市設有戶籍者,或在本市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 ◾ 符合下列家庭組成之一: (一)有配偶。 (二)二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 ◾ 家庭成員之住宅狀況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均無自有住宅、無承租本市公營住宅或社會住宅,且未同時享有政府其他住宅貸款利息或租金補貼。 (二)申請人與配偶分戶者,申請人與分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 (三)申請人之父母均已死亡,且其戶籍內有未滿18歲或已滿18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申請人及其戶籍內之兄弟姊妹均無自有住宅。 ◾ 家庭年所得低於中央或主管機關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本市百分之五十分位點家庭之平均所得,且平均每人每月低於本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之三點五倍者。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受前項第三款之限制: 一、單身年滿四十歲。 二、申請人之父母均已死亡,且其戶籍內有未滿18歲或已滿18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 ◾ 本辦法所稱家庭成員,指申請人及其配偶、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之戶籍外配偶。 >>線上申請:臺南住宅網 |
| 高雄市 | 年滿18歲國民 | (一)、年齡限制:申請人須為年滿18歲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年齡計算以申請日為基準)。 (二)、戶籍、就業、就學限制:申請人在本市設有戶籍,或於本市就業、就學有居住需求者。 (三)、自有住宅限制: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自有住宅。但家庭成員之自有住宅經主管機關認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無自有住宅: 1、個別持有面積未滿四十平方公尺之共有住宅。(僅限持分共有住宅)。 2、持有經政府公告拆遷之住宅。 3、持有未保存登記,且認定時毀損面積已占整棟面積五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住宅。 (四)、所得限制:家庭年所得總額按家庭成員人數平均分配,每人每月不超過申請當年度最低生活費三點五倍(112年度為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不超過新臺幣5萬467元)(高雄市政府111年9月27日高市府社救助字第11137983401號公告)。 (五)、家庭成員未享有政府提供之住宅貸款利息或租金補貼,且未承租社會住宅與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 >>線上申請:高雄市住宅資訊整合平台 |
※以上資料來源於各縣市政府社會住宅資訊平台官網,如有異動以各縣市政府官方公告為準
哪些縣市有提供社會住宅?
目前全台共有13個縣市有興辦社會住宅,包含: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台中市、南投縣、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台東縣、連江縣、金門縣、澎湖縣,其中各縣市目前有提供社會住宅的行政區如下表。
➤安居好室: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台北市:台北市政府 安心樂租網
➤新北市: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桃園市:桃園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新竹市:新竹市社會住宅
➤台中市:台中市共好社會住宅
➤台南市:台南住宅網
➤高雄市:高雄市社會住宅資訊網
※以上資料來源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平台、各縣市政府社會住宅網,如有異動以官方公告為準
社會住宅的進駐區域,也會影響到周邊房價嗎?
社會住宅推動至今仍有不少民眾認為社宅進駐會影響周邊房價行情及居住品質,但事實上社會住宅的興辦不只利於市容更新外、同時也有助增設相關照護設備,此外因大量住戶遷入對於周邊店家帶來更多消費力,整體而言社會住宅對活絡商圈發展注入更多動能。
社會住宅6大常見QA問答
Q1:社會住宅可以買嗎?
A1:不行,社會住宅是以「只租不售」的方式。
Q2:已領租屋補助可以申請嗎?
A2:不可重複補助,須放棄原補貼。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未享有住宅補貼或承租其他社會住宅。
Q3:爸媽有房,我可以申請嗎?
A3:若非同一戶籍內,父母持有自有住宅房者,不影響資格。
Q4:社會住宅跟合宜住宅、國宅差別?
A4:社宅租賃為主,合宜與國宅為出售型住宅。
Q5:可以養毛小孩嗎?
A5:社會住宅可以飼養寵物。
(但具有攻擊性、毒性、令人恐怖之動物或保育類動物嚴禁飼養),飼養人必須遵守住民生活管理公約,並維持社區環境整潔且不可以影響其他住戶安寧,若違反生活公約將依規定扣分。
Q6:承租社會住宅可以設籍嗎?
A6:可以,承租期間可設立戶籍。但退租時,須無條件遷出。
總歸來說,社會住宅的推動,不僅僅是提供人民一個遮風避雨的地方,更是政府在實現居住正義上重要的一步。透過「只租不賣」的原則,讓年輕人、首度成家、弱勢家庭等,都能以合理租金獲得安心居住的保障,也降低因高房價或高租金而承受的生活壓力。
目前台北、桃園、台中等縣市地區的社會住宅申請條件,其實並不複雜,但申請有明確的限制與條件規範,只要事前先掌握以上關鍵條件,準備齊全相關文件與資料,就能大幅提升申請成功的機會。無論你是想要尋求更穩定的居住環境,還是希望減少支出,短中期規劃把資金資源投入買一間屬於自己的房子目標中,社會住宅短期內都是值得考慮的選擇。若你正在評估是否符合資格,不妨盡早開始準備,讓自己有更多選擇的機會。
※資料來源: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台北市政府安心樂租網、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台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台南市政府官網
住商艾佳房市小編:
深耕房地產領域多年,擁有豐富的房地產經驗與知識,擅長以深入淺出的方式解析土地及房屋買賣議題,協助釐清正確的觀念。
領域經驗
・ 房地產投資&市場趨勢分析
・ 北、中、南各地區不動產市場研究
・ 土地、房屋買賣契約審核
・ 不動產稅務規劃&法規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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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參考資料來源為「中華民國中央銀行全球資訊網」、「全國法規資料庫」等,內容如有異動均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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