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是什麼?一次就看懂印花稅繳納時間、計算及課稅對象!
印花稅是什麼?
「印花稅」是一種憑證稅,主要針對特定憑證或文件所課徵的稅款。這種稅收形式是以憑證的形式徵收,而憑證的種類包括契約、收據等,但並非所有憑證都需要繳納印花稅。在中華民國境內成立的憑證,只要符合印花稅法的規定,就需要繳納相對應的印花稅。舉例來說,房地產交易中的簽約契約、統一發票中獎金額超過一定金額等都需要貼印花稅。
印花稅的繳納時間、繳納方式、課稅對象及計算方式
印花稅的【繳納時間】及【繳納方式】整理如下:
繳納時間 | 辦理稅務事項提要 |
---|---|
1月15日前申辦並繳納 | 前年11及12月份核准總繳之憑據 |
3月15日前申辦並繳納 | 當年1及2月份核准總繳之憑據 |
5月15日前申辦並繳納 | 當年3及4月份核准總繳之憑據 |
7月15日前申辦並繳納 | 當年5及6月份核准總繳之憑據 |
9月15日前申辦並繳納 | 當年7及8月份核准總繳之憑據 |
11月15日前申辦並繳納 | 當年9及10月份核准總繳之憑據 |
印花稅的【課稅對象】及【計算方式】整理如下:
憑證項目 | 說明 | 稅率 | 貼花人 |
---|---|---|---|
1.銀錢收據 | ➤指收到銀錢所立之單據、簿、摺。 ➤凡收受或代收銀錢收據、收款回執、解款條、取租簿、取租摺及付款簿等屬之。 ➤但兼具營業發票性質之銀錢收據及兼具銀錢收據性質之營業發票,不包括在內。 | ➤按金額4‰ 計貼 ➤押標金按金額1‰ 計貼 | 立據人 |
2.承攬契據 | ➤指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之契據。 ➤如承包各種工程契約、承印印刷品契約及代理加工契據等屬之。 | ➤按金額1‰ 計貼 | 立約或立據人 |
3.典賣、讓售及分割不動產契據 | ➤指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分割不動產所立憑以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 | ➤按金額1‰ 計貼 | 立約或立據人 |
4.買賣動產契據 | ➤指買賣動產所立之契據。 | ➤每件稅額新臺幣 12元 | 立約或立據人 |
買房為什麼需要繳納印花稅?
那很多人可能也會想瞭解,為什麼買房要繳納印花稅呢?一般來說,在買賣雙方辦理過戶時,當雙方簽署完成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俗稱公契),必需按照【申報移轉現值的千分之一】之金額貼印花稅票,現今買房時繳納印花稅是依據印花稅法第七條規定辦理,在過戶時就必須繳納完成,後續才能進行產權移轉登記。
未繳納印花稅,可能產生的6大影響
貼印花稅票或是申報印花稅其實是個很自由心證的行為,因為開立收據或是訂定承攬契約當下,稅捐機關不會馬上知道,所以很容易產生逃漏稅的行為。
根據財政部對印花稅的罰則說明,若查到或被檢舉逃漏印花稅,會依據不同違規情況對應不同的罰則,大致整理如下:
違規情況 | 罰則 |
---|---|
1.不貼印花稅票或貼用不足稅額者 | 除補貼印花稅票外,按漏貼稅額處5倍至15倍罰鍰。 |
2.印花稅票未經註銷或銷花不全者 | 照未經註銷或註銷不合規定之印花稅票數額,處 5 倍至 10 倍罰鍰。 |
3.將已失效之憑證繼續使用者 | 除補貼印花稅票外,按漏貼稅額處5倍至15倍罰鍰。 |
4.修改原憑證繼續使用者 | 除補貼印花稅票外,按漏貼稅額處5倍至15倍罰鍰。 |
5.印花稅票經註銷後,揭下重用者 | 應按揭下重用之印花稅票數額,處 20 倍至 30 倍罰鍰。 |
6.未依規定保存憑證者 | 除漏稅部分處 5 倍至15倍罰鍰外,應按情節輕重處新臺幣 1,500 元至 3,000 元罰鍰。 |
買房並非只是簡單的簽約、付錢、過戶,印花稅作為其中的一環,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透過本文深度解析,相信能幫助您不僅瞭解印花稅的實質意義,更掌握了如何避免逃漏稅所可能帶來的風險。希望在未來的房地產交易中,能讓您在過戶時,避免印花稅所造成的困擾,並確保每筆交易都能合法且順利的進行!
※ 本文參考資料來源為「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印花稅的課徵」、「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印花稅---罰則」等,內容如有異動均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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