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自用住宅?2024年自用住宅申請、稅率及減免辦法一次看
自用住宅是什麼?
自用住宅指的是,房屋是由自己或家人居住,沒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目前依規定,自用住宅要繳納的稅費大致可分為兩種,分別是「房屋稅」及「地價稅」這兩種。
房屋稅
以「房屋實際使用情況」進行課徵,可分為「住家用房屋」及「非住家用房屋(如:出租或供營業使用)」與房屋是否提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有關,不需要將戶籍設立在房屋。
地價稅
土地稅法第9條規範,除了不可以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之外,如果要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土地持有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必須要在房屋所在地,設立戶籍登記。
如何申請自用住宅地價稅?
根據土地稅法第9條及第17條規定,申請自用住宅地價稅,須在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做申請,如果逾期申請,自用住宅的稅率就會變成隔年才生效。而申請自用住宅地價稅,可以透過「現場臨櫃」或「線上申辦」:
現場臨櫃:到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填寫申請書,並攜帶以下文件
項目 | 文件內容 |
戶籍證明 | ➤戶口名簿影本(已填寫配偶、未成年受扶養親屬及設籍人資料者免附) ➤外籍人士須攜帶「外僑居留證明文件影本」(外籍配偶無身分證者須填寫「配偶無不動產申明書」) |
房屋坐落基地 證明文件 | ➤已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的房屋: 提供「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影本」或「其他建物證明文件」,已填建號者可免附。 ➤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的房屋: 提供「使用執照影本」或「建物勘測成果圖」,民國77年4月29日以前建造完成或無上述資料,須檢附「房屋基地坐落申明書」。 |
其它 | ➤已填註土地所有權人及配偶、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設籍人資料,可免附戶口名簿影本。 ➤若有非親屬寄居且無租賃關係,須填寫「土地所有權人或設籍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 |
線上申辦:線上申辦需要準備的文件,與臨櫃辦理相同,通常需提供以下文件
● 掃描成電子檔後,直接上傳到線上申請的網頁。
● 線上申請資料送出後2日內,註明「系統回復之申辦案號」,以郵寄的方式,寄送到房屋所在地的稅捐機關
(逾期未提供者,視同未完成申請手續)。
而線上申辦的方式,是到「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站,選擇「線上服務」,點選「線上申辦」,選擇「稅務線上申辦」,找到「地價稅」後,將網頁下拉,找到「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即可開始線上申請。
*建議從「財政部自用住宅地價稅」,可快速連接到線上申請的頁面。
自用住宅稅率的減免辦法
目前一般用地基本稅率為10‰,但隨著土地的地價總額高低,適用稅率可能累進高達55‰。而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則是一律以2‰進行課徵,不僅稅率低,還不會累進。究竟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需要具備什麼條件呢?趕快來看看吧!
條件
• 戶籍登記: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要在土地坐落的地區,辦理戶籍登記。(*提醒:如果途中有遷出又遷回,則需要重新申請。)
• 使用狀況:房屋有「部分作為出租或營業用」,仍可以根據自用的面積,申請「部分自用」,適用自用住宅的優惠稅率進行課稅,而出租或營業用的部分,則按一般用地稅率課稅。
• 所有權人:土地及房屋的所有權人,必須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並且符合「一處為限」,也就是說,所有權人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受扶養親屬等,名下的自用住宅用地,以一處為限。
• 面積限制:須符合都市土地面積最多約90.75坪,非都市土地面積最多約211.75坪。
申請流程
1. 遷入戶籍:由房屋所有權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攜帶個人印章、身分證正本、戶口名簿正本、建物權狀正本,到不動產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設立登記。
2. 自用住宅申請:戶籍設立完成後,依照前面所提到的申請辦法,選擇臨櫃或是線上辦理。
以上為本次自用住宅稅率的說明及申請方法分享。自用住宅用地的優惠稅率是2‰,而一般用地基本稅率為10‰~55‰,兩者之間差異懸殊,如果能夠順利申請自用住宅的稅率,相信一定能夠減輕您稅務上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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