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11HotNews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仍應辦理房屋稅設籍字級大小 小 中 大 臺中市稅捐處表示,房屋稅係以附屬於土地之各種房屋,以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基於實質課稅原則,無照違章建築或未辦保存登記的房屋,亦屬房屋稅課徵範圍,應依規定向稽徵機關辦理設籍。 該處進一步說明,為符合便民要求,房屋所有權人只要出具切結書敘明房屋權利來源,並承諾如有不實或發生糾紛時,願負法律責任,及如遭受取締依法拆除時,絕不以任何理由主張法外權利等,即可受理。 上一則新聞 下一則新聞 回列表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