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艾注意/茫茫租海中房客自保4招
在台灣,房價居高不下、經濟條件尚不容許購屋時,租賃成了首選。反過來說,在交易市場還不活絡的情況下,對於屋主而言,出租也是回收投資的方法。然而不管是出租人或承租人,該如何在租賃市場中保護自己,一直都是很重要的議題。
承租人在租賃案件中應該注意的事項
一、一切約定都必須記載於租賃契約上。
租賃案件中最常出現的爭議,就是雙方對約定好的事J情產生了爭執,如無契約記載,通常對於承租人一方較為不利。且租賃契約最少應有乙式兩份,承租人自己要留存一份相同的。
二、在租賃房屋內簽約,並明確標示租賃物之位置。
一則確認租賃房屋無誤,二則當場清點租賃房屋內的物品“這次鬧得滿城風雨的張房東事件,就有簽約後才發現簽約物件與認知不同的情形,尤其在坊間常見的隔間套房出租最常有此情形。若無編號可資明確,可以用圖示表示其位置。
三、簽約時注意是否有附加費用或特約。
一般而言,水“電“瓦斯等費用都是由承租人自行負擔,若像管理費“清潔費等額外費用,需自行衡量“且有些房東會把一些特殊約定埋在租賃契約內,若沒注意,常會忽略。
四、租賃房屋有修繕之必要,出租人卻不願奮處理。
租賃房屋一旦有修繕之必要,承租人應立即書面通知並定期限要求出租人修繕,如出租人逾期未修繕,承租人得終止契約或自行修繕,而請求出租人償還其費用或於租金中扣除之。出租人常見之問題多集中在遇到不良之承租人,有的時候選擇有良好生活習慣、願意提供工作證明,甚至財力證明之承租人,比起願意多付1、2000元租金的承租人,會來得更有保障。承租人則容易在契約上遇到問題,與其事後補救,不如在簽約時就把問題釐清,盡量以文字記載於契約上。租賃案件中遇到的問題百百種,有許多個案問題礙於篇幅僅能就重點敘述,如對租賃案件鳳到疑惑,最好還是委請專業比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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