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地價v.s公告現值是什麼?有什麼差異?3分鐘看懂市價&定義!
公告地價/公告現值是什麼?
公告地價
依平均地權條例第15條規定: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之程序如下:
• 分區調查最近一年之土地買賣價格或收益價格。
• 依據調查結果,劃分地價區段並估計區段地價後,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
• 計算宗地單位地價。
• 公告及申報地價,其期限為三十日。
• 編造地價冊及總歸戶冊。
從以上的條文得知,公告地價是指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原則上每 2 年在 1 月 1 日」會公告更新的土地價格,地價評議委員會會參考當年期土地現值、前次公告地價、地方財政需要、社會經濟狀況,以及民眾地價稅負擔能力等,再進行評估核算。
公告現值
依平均地權條例第 46 條規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轄區內之土地,應經常調查其地價動態,繪製地價區段圖並估計區段地價後,提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據以編製土地現值表於「每年1月1日公告」,作為土地移轉及設定典權時,申報土地移轉現值之參考;並作為主管機關審核土地移轉現值及補償徵收土地地價之依據。
由條文可以得知,土地公告現值是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在過去的一年裡,對於轄區內的土地進行交易的價格、動態等進行調查,並將地價相近的土地歸類為同一區段並繪製區段圖,估計區段地價後,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土地公告現值會固定在每年1月1日公布,因為更新上比較頻繁,有比較精確的參考價值,所以民眾常會拿來衡量土地交易的價格或是進行各種稅務的計算。
*參考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
公告地價&公告現值的用途、市價及差異
項目 | 公告地價 | 公告現值 |
1.公告時間 | 每2年公布一次 | 每1年公布一次 |
2.換算市價 | 占土地真實市價的20% | 占土地真實市價的90%左右 |
3.用途 | 申報地價稅用 | 土地產權移轉、設定典權、徵收、補償土地價格時使用 |
4.依據 | 計算地價稅、地租費用 | 計算土地增值稅、遺產稅、贈與稅 |
公告地價&公告現值的2大查詢管道
透過「內政部地政司」提供的「公告土地現值及地價線上查詢」服務,填寫縣市、地段、地號等資訊即可查詢。各縣市政府有些也有自己的網站可供查詢,例如新北市可透過「新北不動產愛連網」查詢新北市境內的資訊。
公告地價與公告現值都和我們生活中各種稅息息相關,所以名下有土地的人一定要了解兩者的差異與如何查詢,現在政府部門相關的資訊也非常透明,網路上都可以查詢得到,也非常容易操作或也可以請房仲業者協助查詢。相信看完本文以後每年的1月1日公告現值調整時,跟每年要繳的地價稅就不會再混淆不清了。
※ 本文參考資訊來源為「宜蘭地政事務所」、「內政部地政司」等,內容如有異動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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