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空屋稅?3分鐘看空屋稅定義、稅率及試算方法!
「空屋稅」是什麼?
• 空屋稅是一項針對空置或低度利用的房屋實施的稅收政策,其主要目的在於透過對閒置房屋的額外課稅,提高空置房屋持有者的成本,以促使他們租賃或出售空屋,達到有效利用房屋資源的目的。
• 這項政策的理念是鼓勵房屋持有者積極參與住屋市場,防止房屋閒置浪費,同時激發租屋市場的活力。
空屋稅的定義&稅率
由於目前空屋稅在中央政府頒布的「房屋稅條例」中並未明文規定,目前僅有台北市依「臺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課徵類似概念的「空置房屋稅」,以下進行定義及稅率的說明:
房屋使用情形 | 持有戶數 | 說明 | ||
空置房屋 (*依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別或都市計畫分區使用範圍認定) | 住家用途 | 非自住-起造人待銷售 (建商) | 於起課房屋稅1年6個月內未出售者 | 2% |
其他非自住 | 2戶以內 | 每戶2.4% | ||
3戶以上 | 每戶3.6% | |||
非住家用途 | 營業用途 | 不限 | 2% | |
醫院、診所用途 | ||||
其他用途 |
空屋稅的試算方法
依照目前台北市現行「房屋稅」相關規定計算「空置房屋稅」公式為:房屋稅繳納金額=房屋現值(稅基)× 稅率
• 範例一:小梁在台北市擁有A戶、B戶總計2戶非自住房屋,A戶房屋現值為500,000元、B戶房屋現值為750,000元,依規定此 2 戶將以2.4% 的稅率計算空置房屋稅,試算如下:空置房屋稅總計:500,000×2.4%+750,000×2.4%=30,000元
• 範例二:小楊建設在台北市待銷售A戶、B戶、C戶總計3戶非自住房屋,並於起課房屋稅1年6個月內未出售,A戶房屋現值為600,000元、B戶房屋現值為800,000元、C戶房屋現值為550,000元,依規定此 3戶將以2% 的稅率計算空置房屋稅,試算如下:空置房屋稅總計:600,000×2%+800,000×2%+550,000×2%=39,000元
雖然目前台灣尚未正式實施空屋稅,但透過了解其定義、稅率和試算方法,我們能夠更清楚地理解這項政策的概念和可能帶來的影響。未來房地產政策的走向仍然充滿變數,而空屋稅是否成為其中一環,則值得持續關注。無論如何,對於房屋資源的合理運用及租房市場的平衡,這些都是社會未來持續關心的重要議題!
※ 本文參考資訊來源為「全國法規資料庫」、「台北市稅捐稽徵處」等,內容、計算方式如有異動均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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