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瑕疵擔保是什麼?快速看房屋瑕疵擔保定義、範圍及責任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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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瑕疵擔保是什麼?
「房屋瑕疵擔保」在法律上又稱為物之瑕疵擔保,是指當你買房子後,若發現房子在交屋前就有問題或瑕疵(如:漏水、壁癌、結構裂縫、管線老化、白蟻等),這些瑕疵問題為買家在交付時已存在的缺陷,那賣方就必須負責修理、補償,或退還部分價款。
房屋瑕疵擔保成立條件:
● 契約成立前,買方不知道房屋有瑕疵
● 賣方交屋前,瑕疵就已存在
● 瑕疵程度達到法律標準(減少程度無關重要者,不視為瑕疵。)
房屋瑕疵定義:
● 契約成立前,買方不知道房屋有瑕疵
● 賣方交屋前,瑕疵就已存在
● 瑕疵程度達到法律標準(減少程度無關重要者,不視為瑕疵。)
簡單來說,瑕疵擔保是一種法定保障,無需額外保固契約,只要法律條件成立,買方就有權要求賣方減價、修繕或解除契約等救濟行為。
*特別注意:賣方的擔保責任僅持續到「危險移轉」時,也就是房屋正式「交付」的時候。交屋後,因買方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賣方無須負責。
*引用來源:《民法》第354 條「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房屋瑕疵擔保的範圍、買賣方責任與注意事項
當房屋出現瑕疵時,買賣雙方究竟該負哪些責任?房屋瑕疵擔保的範圍又有哪些?以下就為你做一個詳細的說明,讓你可以清楚瞭解雙方責任內容以及注意事項。
常見的房屋瑕疵類型
| 定義 | 常見例子 | |
| 房屋價值滅失或減少 | 房屋價值降低,市場交換價值低於契約價 | 凶宅、海砂屋、輻射屋 |
| 通常效用滅失或減少 | 房屋缺少應有功能或安全性 | 漏水、壁癌、鋼筋外露 |
| 契約預定效用滅失或減少 | 缺乏契約約定的特定品質 | 劣質建材、不符規格設備 |
| 不具有所保證品質 | 無法達成買賣時承諾的品質或性能 | 保證的結構強度或材質未達標 |
買/賣雙方責任&注意事項
許多人誤以為簽訂「現況交屋」條款就能免除賣方的瑕疵擔保責任,但這是錯誤的認知。實際上,現況交屋僅適用於買賣雙方已知之瑕疵,對於房屋傾斜、結構安全、漏水、海砂屋等隱藏性瑕疵,因非肉眼立即可察知,並不適用現況交屋的約定。
| 對象 | 主要責任 | 時效限制 | 注意事項 |
| 賣方 | 保證交屋時無瑕疵,對存在瑕疵負無過失責任 | 自交屋日起5年內須負責 | 不得故意隱瞞瑕疵,現況交屋仍不免除隱藏瑕疵責任 |
| 買方 | 交屋後立即檢查房屋狀況,發現瑕疵應通知 | 發現瑕疵後6個月內須主張權利(通知賣方、提起訴訟等) | 建議使用存證信函通知,保存通知證據 |
房屋出現瑕疵別慌!4大方法教你有效處理
當買方發現房屋有瑕疵,別慌張!只要在法定期限內通知賣方後,可依《民法》規定請求以下幾種解決方式:
1. 解除契約:若房屋的瑕疵嚴重到無法修復,或嚴重影響買方使用目的,買方可主張解除買賣契約。
2. 減少價金:若瑕疵不至於嚴重到解除契約,買方可要求賣方減少部分價金作為補償。
3. 請求損害賠償:若買方因房屋瑕疵而受到額外損害(例如修繕費用),可向賣方請求賠償。
4. 修補瑕疵:《民法》第 367 條規定,買方可以要求賣方修補瑕疵。然而,這項權利通常需要雙方協商,因為法律並未強制規定賣方有修補義務。實務上,多數會以減少價金或賠償的方式來處理。
*引用來源:《民法》第367 條「買受人對於出賣人,有交付約定價金及受領標的物之義務。」
房屋瑕疵擔保常見問題QA
Q1:買到漏水又修不好的瑕疵房子時,可解約退款嗎?
A1:若漏水情形嚴重到足以影響正常居住,買方得主張解除買賣契約;依《民法》第259條,雙方須回復原狀:賣方返還買價與相關費用,買方則將房屋返還給賣方。至於漏水是否達到「不能居住」的程度,仍需雙方就實際屋況加以認定。倘若達不到解除要件,實務上多改以減少價金的方式處理,透過司法途徑請求調降成交價。
Q2:當買房入住後發現漏水,第一步我可以怎麼做?
A2:一旦你察覺漏水等缺失,須在發現後6個月內通知原賣方屋主。逾期未通知,視為放棄要求原屋主修繕或負責的權利。起訴主張權利(原屋主賣方不處理時):若賣方置之不理或處理消極,自賣方收到你的瑕疵通知起算6個月內,雙方溝通無法有共識,必須訴諸司法程序的話,你必須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權利;否則前述瑕疵擔保請求權會消滅。
房屋瑕疵擔保是房產交易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對買方而言,了解其定義、範圍與時效,是保障自身權益的基石。在簽約前,務必仔細審閱合約條款,並可考慮委託專業的驗屋公司進行全面檢查;交屋後也應善盡檢查義務,若發現問題應立即通知賣方。對賣方來說,誠實告知房屋現況,並在合約中明確註明,是避免日後糾紛的有效方式。透過雙方充分溝通與資訊透明化,不僅能降低交易風險,更能創造一個公平、穩定的房產交易環境。
住商艾佳房市小編:
深耕房地產領域多年,擁有豐富的房地產經驗與知識,擅長以深入淺出的方式解析土地及房屋買賣議題,協助釐清正確的觀念。
領域經驗
・ 房地產投資&市場趨勢分析
・ 北、中、南各地區不動產市場研究
・ 土地、房屋買賣契約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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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參考資料來源為「全國法規資料庫」、「中華民國內政部地政司」等,內容如有異動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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